如何在一百个司机里
找出一个深圳司机?
很简单
只需要一句话就够了
即使是没有在深圳坐过车的人
应该也有所耳闻
在深圳,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
上车后首先件事就是系上安全带
司机只有在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后
才能开车上路
否则司机将承担全部责任
于是一些疑惑出现了
“乘客不系安全带为什么乘客无需负责?”
“乘客在行车过程中解掉安全带怎么办?”
“司机如果没有尽到提醒责任怎么罚?”
……
除了不系安全带该罚谁
还有乱用远光灯也是令不少人头疼的问题
而在新修订的《深圳市经济特区
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》中
明确规范安全带与远光灯使用行为
一个视频,教你看懂
11月1日起
深圳将实施新的《处罚条例》
当下,继续为大家解读
安
全
带
远
光
灯
1
关于安全带
第十八条 机动车行驶时,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。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;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;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,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。
机动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,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对驾驶人处五百元罚款;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对乘车人处五百元罚款;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,对驾驶人并处五百元罚款。
在乘车时
司机和乘客都必须
按规定使用安全带
谁不系安全带就罚谁
这么说的话,司机不用管乘客是否有系安全带了吗?
错!司机仍需尽到提醒义务!
特别是营运车辆
如出租车、网约车、大巴车等
驾驶人必须以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
或语音提醒乘车人等形式
尽到提醒义务
别忘了
营运车辆内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
即使交警蜀黍不在车内
驾驶员是否存在提示动作
也可以被一一记录
安全带是系在自己身上
关键时候可以保护生命
而不是系给交警看的
安全带不仅要系,更要正确系
2
关于远光灯
第十五条 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,处五百元罚款:
(一)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;
(二)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;
(三)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;
(四)临时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。
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
是令不少人深恶痛疾的交通恶习
无论是会车时还是跟车行驶时
都不能乱用远光灯
因为它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
▼
会车时
远光灯会使对向车辆驾驶人“瞬间致盲”,导致驾驶人至少在2秒内无法看清前方路况。
应对措施
尽量减速慢行,转移自己的视线,将视线下移至前方的道路上,避免遭到正面来车灯光的直射,防止眼球受到强光刺激而短暂丧失视力。
跟车时
后车开启远光灯,会在前车的3个内外后视镜上形成大面积光晕,再加上镜面反射,严重干扰车内驾驶人视力。
应对措施
遇到这种状况,**关键的是千万不要轻举妄动,尽量避免做不必要变线或者超车动作,保持直线行驶。直到能够完全确认某一侧无其他车辆通过时,再变道行驶,“躲开”从后而来的强光。
是的,乱用远光灯的影响
不仅体现在两车相会时
跟车行驶时若是存在乱用远光灯现象
同样会影响驾驶人的视线
而产生行车问题
因此,无论是在会车时还是在跟车时
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
都会被处500元罚款!
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
交警部门也将严查严处
11月1日起
新的《处罚条例》将正式实施
接下来,我们将继续为大家解读
与你有关,敬请关注!
免责声明: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,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,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该信息的来源商铺所属企业完全负责。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如涉及作品内容、 版权和其他问题,请及时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,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友情提醒: 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资质及产品质量,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,请谨慎对待,谨防上当受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