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深圳有车无指标怎么办?-深圳市滴滴家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
深圳车牌和车能转让?二手车可以,但车牌不可以!大家可要记得了,车牌是跟人,不是跟车的,如果拥有该车牌3年,就可以保留到新车,自动获得指标。
今年年初时
**就曾经出台了
关于执行国六排放的征集意见
一时间
网友们一片哗然
有期待的也有担忧
上个月
深圳市人居环境委
深圳市公安局交通
联合印发
《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》
该《通告》明确,11月1 日起,深圳将对轻型汽车执行国 VI(国六)标准。这意味着,2019 年后,低于 " 国六 " 标准的外地号牌车辆,将无法转入深圳。
首先我们来看看
这三类受到影响的人
有车无指标
这类车主其实已经买车了,但没有深圳指标就先上了外地牌,等着拍牌之后将自己的国五新车迁入深圳。
这类人群就要抓紧时间了,留给你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。换句话说也就是两个月之内你必须拍到粤B牌,不然你的车就再也迁不进深圳了。
所以这类人群一定是会拼命地求神拜佛保佑中签,或者是抓紧竞价买到粤B车牌。
无车无指标,准备竞价
这类人群是一直准备买车,但还没有深圳指标,所以一直在摇号或者即将准备拍牌。
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,他们就会没那么着急了。毕竟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就要全线实行国六了,再等两个月也无妨。
摇到号了,再考虑买国V或者国VI的车。
无车无指标,见车便宜立刻入手
其实这部分人群就想捡个便宜。在国六实行后,国五的车肯定会大量的出货,价格也就随之变低了,这时候买车优惠幅度大,所以大家会先去试探车价,如果价钱合适,就会定下来抓紧拍牌。
所以整体来看
竞拍价应该会有小幅度上涨的。
国六的实行
深圳再次**全国
做深圳汽车人不容易啊!
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
不符合标准了!
开了好几年的爱车
贬值了!
油价一飙升
连车都开不起了!
本来就难抢的粤B牌
这下更没指望了!
许多人想问
在深圳
粤B车牌升值没?
升了!
但理论上是升值了
起码不用再摇号
不过这只是意义上和精神上的
因为粤B牌有价无市
它只能跟人
却不能跟车
往往都是想买车的人摇不到号
没有用车需求的人却拥有了指标
在深圳想获得指标
一般要靠两样东西
拼运气:摇号
日前,深圳10月拍牌结果揭晓,粤B牌竞价平均成交价61961元,摇号中标率更是低至0.26%!
拼财力:竞价
每月8日之前要提出申请,否则就得等到下个月。每月18日之前,竞价机构发布竞价公告。每月25日为“摇牌日”,26日为“竞牌日”。如果那天是非工作日,就顺延。
有辆车不难
但有块车牌不易
也正因为如此
百万摇号大军
与大量闲置粤B车牌
的巨大错位市场
衍生了车牌租赁的
灰色产业链
常常逛坛子的朋友大概会发现
时不时总会冒出几个这样的帖子
刘先生:“以前想着先挂外地号牌用着,摇到深圳车牌就转进来,可是国六标准实施之后,国五的外地车就转不进来了,有人就告诉我可以先租个深圳牌,以后摇到号就能顺利过户。”
不难发现
一些拥有指标的车主
在闲置时想车牌以
700-1500元/月
的价格进行出租
其次还需要签订
百万以上第三者责任险
并且附加一份
“免责协议”
在一些二手车市场
也存在不少出租车牌的二手车商
有的明目张胆
有的则比较隐蔽
而在深圳市几家4S店,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在正式牌照发放之前,车主只能使用临时牌照上路行驶,大多数人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该项业务。另有工作人员表示,正规4S店一般不会提供该项业务,建议到二手车市场去看看。
可见,租车牌已经成为了一个
灰色的行业
在很多人看来
车牌出租、租用车牌是利用规则进行的变通
车牌所有者既保留了车牌
又获得一定的补偿
车牌承租人开车上路又可以不受限行
这个局面看起来是双赢
然而
现实中真的有这么“完美”吗!?
市交委回应
租、借指标属违规,按相关规定可将指标收回
车牌租赁业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?
交委有关负责人称,租、借小汽车指标的行为是违规行为。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,指标证明文件只限指标所有人使用。
在车牌出租的交易过程中,车牌承租人出钱购买车辆,并将车辆登记在车牌出租人名下,同时向车牌出租人支付一定费用,也就是所谓的 " 借名买车 ",本质上属于双方私下的租借小汽车指标行为,违反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有关规定。
针对车牌租赁的交易行为,交管部门如若发现将会如何处理?
根据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,指标证明文件只限指标所有人使用。
提供虚假申请信息、材料,盗用、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,或伪造指标证明文件的,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其申请资格,3 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。变造、买卖、变相买卖或租、借指标证明文件的,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指标,3 年内不再受理相关责任人的指标申请。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第二款、第三款规定的,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用征信系统;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的,移送相关部门处理。
市交委
小汽车指标既不能转让也不能售卖
租、借小汽车指标的行为,对于出租方与出借方都存在较大的风险,市交委呼吁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租、借小汽车指标行为的巨大风险,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矛盾和损失。
关于“免责协议”
其实并不能真正免责
一些车牌出租人会事先跟机动车实际所有人签订免责协议,比如说一旦车辆发生事件,尽管是登记在A名下,但是A也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但这种私底下的免责协议,事实上并无法真正免责。对于车牌出租人A而言,即使签订了免责协议,但是这个协议或者合同本身来说,是无效的。
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的划定,一旦发生事件,一般是由车辆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,不过在特定的情况下,车牌出租人也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。
律师: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,发生交通事件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。不足部分,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。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,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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